Wen-Ning He
元月十号中午,我在朋友圈里面直接转发和简单评论正法师公众号上面的一个《烧指》小视频,随后陆续看到二十六条留言希望我能详细辨析一下佛教界里面至今仍然时有发生的燃烧手指、燃烧手臂、燃烧头皮、甚至是最为野蛮和极端的燃烧自己身体的所谓“佛教”传统修行方式。
看着这一条条诚恳的留言,我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不去详细辨析这些非常明显地表现出信徒愚昧虔诚和教理野蛮血腥的“佛教”传统修行方式。
原因如下:
1.在今天的社会大众文化知识水平和信息解读能力方面,已经有很多人能够清晰地意识到发生在佛教界出家僧众和在家居士之中的“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等等所谓的“佛教传统修行方式”,并不是来自历史上的那位释迦牟尼佛陀的教导,而是来源于古代印度大陆和西域诸国里面的某些传统神教和民间信仰之中的“外道师徒们”的修行传统。
2.在今天的佛学研究领域和佛法闻思修证人群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知道释迦牟尼佛陀的教法之中,从始至终都是公开宣称、直接肯定和持续赞叹着“人身难得”和“人类殊胜”。特别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完好无损的男子和女人,都是曾经在自己的往世和前生之中造作过可以得到健康人身的诸多善业。否则,既不可能出生于人间(人道)之中,也不可能得到没有残缺、残疾或残障的健康身体。
3.在今天的认真学习过佛教历史和仔细阅读过佛教律藏的佛弟子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确信历史上的释迦牟尼佛陀不仅没有教导、提倡和鼓励过任何一位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信受奉行”诸如“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等“自残肢体”的所谓修行方式,释迦牟尼佛陀甚至还在出家僧众的戒律之中严禁任何能够导致“肢体伤残”的所谓“修行”。
4.无论是自己本人的自愿选择和决定,还是因为被他人的言行事迹影响感动之后,在一时冲动之下发生的“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等等,基本上都可以视为是不懂佛教历史、不明佛法教理、不知出家戒律和不晓闻思修证的既愚昧无知,又信仰虔诚的地地道道的可怜悯者。
5.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位宣扬、赞叹、鼓励或者帮助他人实行“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的出家僧众和在家信徒,都可以直接视为佛教法盲者、教唆自残者、愚昧无知者和败坏佛法者。
6.可以肯定地说,“燃指、燃臂、燃顶、燃身”不仅不是释迦牟尼佛陀教导的修行方法,甚至还表现出愚昧无知的特点和散发出残忍血腥的气息。但是如果进行详细辨析仍然会得罪很多佛教出家僧众和在家居士弟子,原因就是这些“自残肢体”的所谓修行方式,同样也是有着自己的历史传承、经典教授和祖师示范等等。
例如,有着“经中之王”美誉的《法华经》、有着“开悟圣典”之称的《楞严经》、以及被很多出家僧众信受奉行的《圆觉经》里面,都有鼓励信徒们“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的教导。
例如,离我们最近的一些佛教界高僧大德之中,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燃烧过手指、“八指头陀”敬安法师燃烧过两根手指、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弘一法师也曾经在农历十一月十七日所谓的阿弥陀佛生日之时,跪在阿弥陀佛像前燃烧过臂香。
知道这些事实之后,我们必须承认,在佛教界没有出现关键性的教史详细辨析、教理正本清源和法义长期教授之前,所谓的“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等等“佛教”传统修行方式,不仅是在过去,就是在今天、在未来仍然还会长期存在和时有发生。因为外道徒众有自己的师承,附佛外道们也有自己的传统,“燃指、燃臂、燃顶、燃身”同样也有各自的“佛教经典”教导和“大德高僧”身体力行。
在这些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之中,只要是对于“燃指、燃臂、燃顶、燃身”从教理和戒律上展开详细辨析,毫无疑问会得罪很多出家高僧和在家大德,因为在辨析过程之中肯定会涉及到某些宣扬“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的佛教著名经典,当然也会影响到很多人心中或口中的某些佛教界大德高僧的闻思修证境界和光辉高大形像。
例如,如果宣扬和赞叹“燃指、燃臂、燃顶、燃身”修行的《法华经》、《楞严经》和《圆觉经》都是附佛外道经典,可能汉传佛教八宗里面的“天台宗”师徒立刻就会组织成一支浩浩荡荡的僧兵队伍冲过来“护法”和“护教”。原因就是这部《妙法莲华经》不仅是汉传佛教界的“经中之王”,更是天台宗师徒一千多年来信受奉行的“最上经典”、“九阴真经”和“九阳神功”。否定了《法华经》来自释迦牟尼佛陀教授的历史传承,就等于是公开宣布天台宗师徒们都是一群不辨菽麦的附佛外道。
再者来说,如果根据佛教历史、教理、戒律和法义判断出“燃指、燃臂、燃顶、燃身”都不是释迦牟尼佛陀教授的传统修行方法,其实就等于是直接指出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律宗祖师弘一法师等人,不仅没有证“得法眼净”,甚至远远没有达到初果须陀洹圣者的闻思修证。这样一来,不仅很多崇拜虚云老和尚修行功夫和弘一法师持戒严谨的出家僧众和在家信众会非常气愤,同时也会让一些至今仍然借用虚云老和尚禅宗法脉传承在佛教界继续“传法”和“收徒”的禅师们起心动念或者生气愤怒。
俗话说“宁动千江水,不动道人心”,既然是各人有各人的因缘,那么谁愿意信受奉行“燃指、燃臂、燃顶、燃身”是“供佛”、是“消业”、是“修行”,谁就去燃烧自己和焚烧自己好了。
因为,从古到今,佛教界里面的很多法盲,除了自误(盲修瞎练)、误他(断人正见)和败坏法门之外,一般来说还不会直接触犯王法或国法。
因此,简单提醒即可,还是不要详细辨析为好。
可是,无论有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位信受外道经典教理和奉行“燃指、燃臂、燃顶、燃身”的佛教法盲,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做法,仍然还是主动自觉地遵守着只能燃烧和焚烧自己的手指、胳膊、头皮或者身体的要求,决不能燃烧或者焚烧别人的手指、胳膊、头皮和身体。
否则,即使当时曾经得到很多佛教出家僧众和在家信众赞叹“发心修行、勇猛精进”,王法和国法仍有可能会在事后惩罚和教育自己,因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