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星期二

皈依法的四种常见错误

Wen-Ning He

有几位信仰虔诚和心地善良的佛弟子连续提问关于“皈依法”的疑惑,其中一位可能是流行歌曲听多了的缘故,竟然说自己的闻思修证信心这些年来“热情已被耗尽”,听起来很伤感,想起来也很无奈,因为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是某个人的个案,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学佛人群”之中的常见现象。因此,我想还是有必要从最基础的佛学知识和佛教常识来辨析一下“皈依法”的常见错误。

现在根据个人闻思经历,将很多佛弟子对于“皈依法”这一佛教最高宪法内容理解方面最容易出现的四类错误,简单归纳辨析如下:

一、认为“皈依法”就是皈依佛教里面的“法宝”,就是皈依记载着佛法真理的“三藏十二部”经典论著。于是很多佛教界里面的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根据这个“皈依法”的错误知见,自然而然地引出一系列的修行方式。例如,虔诚焚香沐手抄写经典、一字一磕头礼拜经典、香花水果供奉经典、虔诚恭敬念诵经典、悠扬梵呗赞颂经典、以及为了佛法常驻世间从而把经文雕刻在石头上面作长期保存、甚至是抽取或者刺取自己身体之中的鲜血抄写经典等等。

这第一种“皈依法”的错误知见的产生根源,其实是自己不知道佛陀发现和阐释的“法”概念、定义和特点,从而自作多情地把佛陀为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们阐释“法”的语言(文字)当成了“法”和“法宝”。

我借用禅宗的一则公案来作比喻:在一个月圆之夜的森林里面,佛陀一边伸出手指“指”着月亮,一边告诉面前的弟子们月亮的现在位置和形状。弟子们也一边聆听佛陀的讲解内容,一边顺着佛陀手指的方向观察着天空之中的月亮。

可是几百年之后,当一些佛弟子们把佛陀这次手指月亮的经历用文字记载下来成为佛经之后,有一些佛弟子竟然把这些佛经文字的记载内容当成了天空中的月亮位置和形状,从而在很多年的闻思修证里面都没有抬起头来观察一下天空中的那轮真正的月亮。

 

二、认为“皈依法”就是皈依佛教里面的修行方法、皈依八万四千法门、或者是皈依和自己有缘的某个特定的修行法门。例如,禅宗参禅打坐、天台数息观心、净土念佛发愿、密教持诵咒语、以及最近三十年来逐渐流行的南传内观禅和动中禅等等。

这第二种“皈依法”的错误知见的产生根源,仍然还是不知道佛陀发现和阐释的“法”概念、定义和特点,于是就望文生义地把“皈依法”这个佛教最高宪法直接理解为“信受奉行”佛教界里面流行的各种各样的宗教修行方法。

事实上,“皈依法”之中的这个“法”,是特指佛陀在成佛之后发现和阐释的宇宙人生的普遍真相和变化规律,以及佛教建立的最根本的教理和法义,并不是指古今中外的佛教界里面的任何一种具体的修行方法和宗派法门。

简单来说,佛教“皈依法”里面的这个“法”,就是特指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缘起性空、四种圣谛、八支正道和沙门圣果,其它所有的佛教不同宗派的修行方法,都是根据这些“法”的义理和特点,人为创造和施设出来的。

如果一位佛弟子不清楚、不了解和不皈依“皈依法”里面的这些“法”,而是虔诚皈依佛教界里面的某种或者多种具体的修行方法(宗派法门),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本末倒置做法。

 

三、认为“皈依法”就是亲近、追随、供养某些已经得到“法脉传承、法卷证明”的宗门弟子,或者是已经“明心见性、大彻大悟”的出家僧众和在家居士等等,因为他/她们拥有“至高无上的、祖师秘授和印证的、百千万劫难遭遇的真正佛法”,所以自己应当主动地“执弟子礼”虔诚恭敬和虚心学习等等

这第三种“皈依法”的错误知见的产生根源,仔细分析起来,其实还是不清楚佛陀发现和阐释的“法”概念、定义和特点,于是就想当然地把“皈依法”里面的“法”,直接理解为类似于人间社会生活里面的师傅教授徒弟的那些历代口耳相传、对外保密的核心技术、祖传秘决、师门绝活、宗派奇招等等。

最有意思地是,正是在这种对于“皈依法”的错误理解之下,才出现了大乘佛教著名经典《华严经》里面的“善财童子百城烟水五十三参”的神话故事。

我个人认为“五十三参”的创作思路非常简单:既然这个“皈依法”的“法”是不同的技术、是不同的秘决、是不同的绝活或者妙招等等,那么不同宗派传承里面的师长前辈们,肯定是有着自己法脉传承里面的“核心秘密”、“本门心法”和“镇山之宝”等等,因此“参学、拜师、问道、求法”就是非常重要的闻思修行。

可是,根据早期佛法教理,任何一位沙门圣果的证得者,无论他/她是出家僧众,还是在家弟子,只要他/她“得法眼净、断除无明结缚”之后,不仅他/她之间各自见到的“法”是完全一样的,就是和佛陀见到的“法”,也是无二无别和完全相同的。如果非要找出一些区别,也只是佛陀是自己发现所见,圣弟子是依据师长教导闻思修证所见而已。

因此,如果根据早期佛法教理,《华严经》里面的善财童子所参访的五十三位大善知识,只要有一位是真正见法,就已经能够引导善财童子见到“法界实相”了。因为所有的佛教解脱圣者“得法眼净、入流证果”之后,其所见之“法”都是完全相同。

 

四、认为“皈依法”只是刚刚进入佛门的初学者的方便教导,修学佛法更重要的是必须知道般若智慧和空性妙理,因为“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法是工具,不可执著。渡河须乘船,到岸不用筏”等等

这第四种“皈依法”的错误知见的产生根源,仍然还是不知道佛陀发现和阐释的“法”概念、定义和特点,于是就理所当然地把佛教最高宪法之一的“皈依法”里面的这个“法”,直接视为类似于小学课程、中学课程、大学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一样的阶段性、针对性的教学要求。

如果佛教界里面的“皈依法”之中的这个“法”,真得是类似于小学、中学和大学里面的纪律要求和教材课程,那么显而易见,佛弟子也只有不断地一路学习和一路舍弃之后,才能连续地升学和升级。否则,就只能在小学里面永远留级。

可是,佛教三皈依里面的“皈依法”之中的这个“法”,根本就不是技术性和阶段性的教材课程内容,而是特指佛陀成佛之时发现的宇宙人生的“如是”真相和普遍规律。因此,不要说通过闻思修证走入法流之中、已经证得沙门四果的出家和在家圣弟子必须终生遵守和“须臾不能离弃”这些“法”,就是佛陀在成佛之后的所有教授和说法之中,也是仍然要遵守着这些普遍规律和如是真理。

择其善者而用之

  昨天晚上,平法师写给我一段非常精彩和务实的个人观点。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后,我分段转载如下: 「分辨禅宗传承历史的真真假假,其实在我看来毫无意义,因为禅法本来就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教法。你不能用物理世界之中的事实存在与否,来观察寓意世界里面的人事传承和师徒对话,这是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