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Ning He
法师您好,我想提一个看起来有点既和佛教有关,但是也可以说又和佛教无关的问题,就是以前在电视台播放过的央视《西游记》女儿国那一集出现的那首歌里面唱的“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我想问您是怎么看佛教寺院里面的戒律清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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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涉及到印度佛教的律藏条文内容和中国佛教的寺院内部管理的大问题。对于解说者来说,这肯定是一个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问题,因为涉及到的佛学知识和心理忌讳很多。对于提问者来说,这也是一个需要自己具备一定程度的印度佛教历史文化知识和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的权力设置常识才能真正听懂的问题。否则,我的直接回答就有可能会出现所谓的“两边都不讨好”的尴尬现象,因为对于某些狂热的原教旨主义者来说,他们可能会认为我是在“任意解释印度佛教戒律”,但是对于很多虔诚的民间佛教信仰者来说,他们又很有可能会认为我在故意诋毁中国佛教寺院里面的丛林清规。因此为了避免发生这些没有必要的无益的争论,我想还是先“走两步”充分热身运动之后,再来回答您提出的这个问题。
第一步:凌波微步、欲前先往后、欲左先往右:众所周知,释迦牟尼佛陀出家之前的身份是古代印度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悉达多太子,也就是写进当时的国家宪法里面的合法的、公开的、得到官方文件正式确认的下一任迦毗罗卫国的国王。可是这个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在自己的29岁那年,突然离开妻子、放弃皇位、独自出家修道去了,当然六年之后的35岁那年,他也修道成功了、成佛了。
成佛之后的释迦牟尼佛陀迅速地成为很多出家沙门的至尊导师,于是“佛法僧”三宝在世间正式出现了。不久之后,印度一些国王、长者和信女们主动出资建立的闻思修证精舍与道场,也陆续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但是从佛陀和僧众入住这些精舍和道场之后,直到佛陀般涅槃之前,释迦牟尼佛陀都是“以法摄众”,都没有制订定过任何所谓的“丛林清规”。
简单来说就是:在印度佛教的历史上,只出现过律藏、律典和戒律,并没有出现过颇具特色的汉传佛教丛林清规。
第二步:皇上圣明、老祖宗吉祥、奴才该死:佛教从西域诸国正式传入中土的时间,最迟也在公元67年(汉明帝永平十年)辗转来到这个完全不同于印度文明、宗教文化和社会习俗的全新国度。
既然已经来到了中国,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要顺利地生存下来和广泛地传播出去,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要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态度、传播许可证书和各种实际支持。因此,来自西域诸国的佛教僧众针对中国官方里面的具体的掌握实权的某些人物的个人性情和生活喜好,积极主动地表示臣服、提供宗教服务和充当娱乐人物(表演戏法与魔术)。因为中国古代帝王的成长环境完全不同于印度古代帝王,在印度,无论国王信仰或不信仰宗教沙门,一般来说都不会动用自己的权力干涉出家沙门的内部事务,更不要说是逮捕、关押或屠杀出家沙门修道者。而出家沙门也根本不必主动地礼拜和讨好任何一位国王,当然也就没有对于国王的心理恐惧。
但是古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风俗民情与印度完全不同。古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大臣和地方各级官员)必须要能够彻底统领和任意处置自己治下的所有生民百姓,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思想观念发展到极处,就是明朝朱元璋实行过的“既不能为我所用,则必须杀之。”
事实上,老朱也真杀过汉传佛教界的出家人。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春,苏伯衡因表笺误,锦衣卫追查罪证,得杭州灵隐寺住持来复见心禅师(公元1298~1393年)早年诗文,以“新朝作谢赐宴诗辱骂圣君”之名,下令“凌迟”处死。此时这位佛教界的方丈和尚已经是96岁的高龄。
在这种“生死祸福皆在掌权人物的喜怒之间、个人性命经常是朝不保夕”的传统文化环境里面,由西域诸国传入中原的佛教教理、法义和戒律也立即随着所在环境的不同而作出相应的变化。
举例来说,在早期佛教里面,我们能看到释迦牟尼佛陀和贤圣弟子僧众经常以宗教师的身份对于国王皇后、王子公主、大臣官员和大富长者们给予法义教导与生活指导,但是我们没有发现释迦牟尼佛陀和贤圣弟子僧众为任何一位国王皇后、王子公主、大臣官员和大富长者们“打过一场水陆、焰口、普佛”和“进行过一次祈祷、祈求、祈福”等等。
为什么古代印度的佛教出家僧众从来不做这些事情?
为什么古代中国的佛教出家僧众热衷于做这些事?
任何人只要能够把这些问题真正想通了,也就基本上看清汉传佛教界的历史发展经过、看懂汉传佛教界的丛林清规内容和理解汉传佛教界的出家僧众的主要心理欲望和人生理想追求了。
“走两步”热身运动之后,现在正式回答您的问题:“怎么看佛教寺院里面的戒律清规?”
我的个人观点如下:
一、“戒律”不是“清规”,“清规”也不是“戒律”,“戒律”和“清规”是两回事。
二、佛教戒律只有佛陀本人才能制订,除了佛陀之外的任何一位阿罗汉、贤圣僧、菩萨僧或祖师大德高僧,都不能制订戒律。
三、寺院“清规”说白了,就是一种完全模仿和照搬中国古代皇宫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的冠以宗教名义制订出来和运行在佛教寺院或道教宫观里面的“家法”。因此清规的制订并没有什么严格地要求,只要是手中掌握“人事任免权”和“经济财政权”的所谓“实权派”人物,那么无论他是出家男人还是在家女人,其实都可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面制订颁布、随意增删和监督实行任何一条或多条所谓的清规。
四、佛教戒律从理论上说,普遍适用于古今中外的所有佛教界的出家僧众,具体到个人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但是汉传佛教寺院里面的丛林清规由于自身具有的“私人家法”属性,因此并没有普遍性和普适性,因此也只能约束和处罚那些仍然生活在具体的某个寺院里面的普通的低层出家僧众(没有官职者)。
五、汉传佛教寺院里面的丛林清规对于已经进入中上层的“僧官”来说,在内心里面就是一张卫生纸的作用,在生活之中就只剩下两个功能:1.对外“标榜修行和装修行”的功能;2.对内“行使家法和惩罚家奴”的功能。
举例来说,我曾经生活过三年多时间的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佛教寺院里面,普通的出家僧众不仅每天都要早晚两次上殿、三餐过堂吃饭、上午下午念经、初一十五诵戒,而且只要迟到就会被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但是同样是这座寺院里面的以住持方丈为首的一群执事(僧官)们,已经连续十多年时间都没有几个人参加上殿、过堂、念经和诵戒活动。实际上,生活在寺院里面的几十位底层僧众们心中都清清楚楚:所谓的寺院清规,在住持和尚和执事僧官们心中,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忽悠大众和管制奴隶的一系列有利于自己吃喝玩乐的特权法令。
六、汉传佛教界的寺院里面出现的清规,虽然是一种完全模仿和照搬中国古代皇宫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的“家法”,但是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其实也有它出现的历史必然性与合情合理性。因为产生于古代印度亚热带气候条件和农业社会生活环境里面的佛教戒律条文,有很多内容根本无法在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和地理环境中认真遵守奉行。
举例来说,佛教戒律规定出家僧众“著三衣”,这个“三衣”是上裙、下裙和大衣,其实就是相当于一身衣服里面的一件圆领衫、一条长裤和一件外衣。但是中国出家僧众不仅把这个“三衣”理解和制作成“五衣、七衣、祖衣”三件披衣,甚至有些人还不顾中国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处在北温带的地理事实高喊着要“严格持戒”和
“持戒修行”。我有时看到这些人,内心里面真想满足他们高喊着的“宁可持戒死,不可破戒生”,真想把他们直接送到冬天的哈尔滨去严格奉行“三衣一钵”度过寒冬。
再举例来说,佛教戒律规定出家比丘不能站立着小便,可就是这么一条非常简单的要求,又有多少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做到“严格持戒修行”呢?
2.后秦世罽宾三藏四分僧戒本(昙无德出) ·众学戒法·第51条诸大德!是众多学法,半月半月,戒经中说。……不得立大小便,除病,应当学。
五分戒本(亦名弥沙塞戒本)·众学法·第107条诸大德!是众学法,半月半月戒经中说。……不应立大小便,除病,应当学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如果不注意古代中国和古代印度在气候条件、地理环境、文化传统、饮食方式和民俗国情等方面的诸多差异,那么就会在生活中经常看到一种孤陋寡闻和生搬硬套的“学佛”、“持戒”或“修行”现象:越是那些没有认真学习过印度佛教历史和佛陀制戒因缘的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们,往往越是喜欢唱着高调标榜自己“严格持戒”和督促别人“持戒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