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Ning He
一
有一位已经是弘化一方多年的汉传佛教寺院里面的住持方丈出于善意给我提出了一些建议:“老同学还是最好不要直接说祖师制订的丛林清规彻底取代了佛教戒律,这样说只会让很多人产生误解。其实完全可以把祖师制订的丛林清规说成是继承和发扬了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同时也扬弃了里面的那些只能在印度热带气候地区里面应用却并不适应中国四季温差变化的气候和传统文化风土民俗的部分内容。”
我说:“听你提到「扬弃」这个词,我好象又一下子想起了很多年前学习《马哲概论》时的记忆。俗话说每个人站立的位置不同,眼睛里看到的事实和脑子里考虑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相同。你作为住持方丈,从维护佛教寺院声誉和出家僧众威信的角度考虑,这样解释丛林清规和佛教戒律之间的关系没有错。我把印度佛教戒律和中国丛林清规对照之后,认为丛林清规已经在事实上取代了佛教戒律,这个结论也没有错。咱们俩的不同之处是:你要考虑到可能会影响寺院的发展和僧团的声誉,我却不用考虑到这些。事实上,你也清楚地知道我真正反感的正是那些把出家当成敛财职业、把寺院变成公司商场的江湖人士一边运用着丛林清规进行人事管理控制,一边又标榜着自己持戒修行和训斥别人违犯戒律。”
老同学哈哈大笑说:“寺院本来就是江湖里面的名利场,我这个小寺院升座那年送礼都有一百六十多万,钱不送到那些人的手里,事情根本办不了。能遇到收钱办事的人,已经是烧了高香。生活在江湖里面,既不拿钱财送礼,又不主动下跪屈膝,偶尔还想和主管领导们讲讲道理,这样的人纯粹是自己在找抽。”
我说:“是、是、是,老同学天资聪颖、悟性通透,今天听君一席话,胜读四十年圣贤书,等到疫情结束之后我一定前去聆听法语。”
二
在日常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复古信仰者”认为越是古代的、原始的和早期的某些思想、制度或生活方式就越是高明和智慧,因此对于印度佛教戒律条文和中国祖师清规内容,我也是在这样的一种首先给予充分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对照、观察和思考。特别是在很多信仰观念和戒律理解在历史上已经长期存在着错解或谬误的汉传佛教界这种东土、西域和印度的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大杂烩环境里面,有时候一个看似众所周知的佛教常识,事实上却并不一定正确或准确。
例如:释迦牟尼佛陀在即将般涅槃之时,阿难比丘请问“世尊灭度之后,众弟子当以何为师?”很多大乘佛教信仰者好象是都知道佛陀告诉阿难比丘:“我灭度之后,汝等当以戒为师。”于是“以戒为师”这句话就迅速地流传开,不仅很多出家人用毛笔写下装裱在室内,甚至还有人刻在饭钵的外壁上、或者做成精美的工艺品摆放在桌子上。
可是,今天如果对照不同传承的佛教经典,就会发现汉传佛教界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们长期信奉的“以戒为师”这句话并不准确。因为释迦牟尼佛陀在即将般涅槃之时教导弟子们:“阿难!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之大师。”
「尔时,世尊告阿难曰:「阿难!若于汝等中,有作如是思惟:『大师之教言灭,我等无复有大师。』阿难!勿作如是见,阿难!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之大师。」---《汉译南传大藏经·经藏·长部·第十六·大般涅槃经·第六·诵品》
从这个例子之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如果只是知道释迦牟尼佛陀在般涅槃之时教导弟子们要“以戒为师”这句话,从针对社会大众的通俗性弘法方面考虑也许并没有错误,但是却存在着事实上的缺失、偏执和不准确。因为:
1.佛陀的遗嘱是「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之大师。」
2.佛陀没有说过“以戒为师”这句话。即使根据经典内容进行解释发挥,最相近的也应当是“以律为师”。甚至还可以参考佛教三藏的命名里面也是只有“律藏”而没有所谓的“戒藏”。
3.“以戒为师”这句话,无论是看上去还是听起来都是典型的伟大光荣和正确高尚,可是一经对照佛陀的遗嘱就会发现,它实际上已经把「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之大师」给导向到一个不说是极端,至少也是偏执的方向。如果再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一只飞鸟本来有两只翅膀才可以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可是现在这只飞鸟的身上只剩下了一只翅膀。
佛陀一生之中的般涅槃之时的完整遗嘱,尚且都能被人为地分解或切割成只剩下一部分正确内容的“以戒为师”,而且还不能说是准确的遗嘱内容,从此可以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佛教里面肯定还有类似的一些现象过去曾经发生过、现在仍然被信奉着和将来可能还会继续流传着。
三
如果能够清晰地意识到和愿意承认佛教在世界上的不同时空里面已经发生了程度不等的各种各样地变化,那么再来观察汉传佛教寺院里面的某些出家僧众提倡的“严格持戒”或斥责的“违法犯戒”现象就容易很多了。因为已经有三个最基本的事实公开地摆放在大家前面:
1.由于起源和制订在印度佛教界的出家比丘和比丘尼戒律里面的至少一半以上的条文内容都无法在中国佛教界里面得到遵守、应用和奉行,因此中国汉传佛教界的一些禅宗祖师们索性彻底抛开印度佛教戒律的要求和约束,重新创立和设计了一套寺院生活里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法事操作内容,这就是所谓的“百丈清规”或“丛林清规”。
任何人只要稍微翻阅和对照一下佛教戒律条文,不仅会发现清规内容里面的某些规定直接违反了佛教戒律条文,甚至就是很多众所周知和耳熟能详的公案故事也是直接违犯了佛教戒律的规定。例如:“农禅并重”、“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等等。
2.由于汉传佛教界的所谓的“百丈清规”或“丛林清规”最早出现和陆续完成在禅宗寺院里面,因此它的性质实际上只是一种起源于中国禅宗寺院里面的“家法”、“宗法”或“帮规”。可是随着禅宗的盛行,这种“家法”、“宗法”或“帮规”竟然变成了很多佛教寺院里面的或公开或不公开的大众共同认可的管理规定。
3.由于汉传佛教是从西域诸国辗转传入中国,因此尽管来自异域、异国和他乡的佛教出家比丘戒律不能在日常生活之中真正受持和严格奉行,但是中国祖师们重新创立和制订的已经在佛教寺院里面正式应用和操作执行的所谓的“清规”也不能公开宣布取代了佛教戒律,毕竟佛教戒律这块招牌还是要挂起来让人们看到的。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因为过去社会上卖狗肉的人都知道:狗肉可以在摊位上悄悄地卖,但是却不能在摊位上面直接挂着一只或几只狗头。
因此在汉传佛教界里面,通常所谓的“以戒为师”、“持戒修行”和“违法犯戒”等等,尽管在事实上早就已经成了一种“勉励后学的绝对正确话语”、“场面应酬的高大上修行话语”、“人际交往中的礼貌客套话语”或者“打击异己者的策略性和进攻性语言”,但是只要“人在江湖上”就必须还要经常对外宣讲这些话语,无非就是一个考虑到在什么场合讲、对什么人讲、讲到什么程度的技术性问题。
一些曾经被江湖人士忽悠过的人们也不必在内心里面抱怨或仇恨,常言道“交浅不言深”,这只是很多当事人所在的江湖大环境里面已经限定的江湖中人必须注意遵守的江湖规矩和江湖套路而已。因为“江湖险恶”,别人也不敢在没有经过长期了解的前提下就直接对你“和盘托出”或者“当下交心”。
事实上,纵然是江湖中人也只有遵守这些教科书和圣贤书上从来不便详细说明的各种各样的江湖规矩“潜规则”并且能够活学活用和擅长表演,才有可能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生前成为佛教高僧、死后进入祖师神坛。
有一句歌词说“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地成功”。一些江湖大师连续多年地长期不懈努力和日常生活之中多种角色身份频繁切换,仔细想起来仅仅是这种非凡的心理素质和优秀的表演本领,就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很多凡夫俗子和芸芸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