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佛教比丘第一大戒

佛教戒律之反思-8

一、写作缘起

二、谈论戒律之前提·2021-06-22

三、闻思戒律之常识·2021-06-23

四、澄清戒律之迷信·2021-06-24

五、学习戒律之应知·2021-06-25

六、持守戒律之自知·2021-06-26

七、出家身份之定位·2021-09-19

    汉传佛教界出家身份之定位·2021-09-27

八、佛教比丘第一大戒

有位曾经参加过大学生禅修营的小伙子问我:「如果按照法师您在文章里面的观点,可以说◎◎(注:某岛国)的佛教出家人大部分都是不折不扣的在家光头居士,因为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有公开的婚姻家庭生活。出家之后真正单身的也并不是没有,但是基本上可以肯定说是极少数。而且我知道他们这些出家人对外仍然宣称自己是佛教界里面的出家比丘,就是说他们并不承认自己是光头居士。因此想请问法师您判断他们是光头居士的有力根据是什么?还有就是我应当怎样定义他们的真实身份是出家比丘还是在家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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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和判断一位或者多位佛教界的出家僧众是不是比丘,当然是有观察和判断的有力根据,肯定不能随意地作出轻率地观察和结论。因为众所周知“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佛教界的出家僧众自然也有必须信受和遵守的重要戒律,否则就不能称为佛教出家比丘,而是只能称之为“伪作沙门”,原因就是并不符合或者具备佛教出家比丘的最基本的一系列要求。

至于海内外佛教界里面的出家人如何对外宣称自己的出家比丘身份,其实是非常容易就能作出自己的观察和判断,因为已经有白纸黑字的佛制戒律公开地摆在那里,任何人只要仔细地对照一下,自然就能得出是或者不是的结论。

今天如果只是以北传大乘佛教化区作为观察的范围,那么这个有力的判断根据就是:从初唐时期开始就被中国汉地出家僧众抉择、信受和遵奉的,来源于昙无德部律的《四分律比丘戒》。

例如,在这部《四分律比丘戒》里面记载着的佛陀为出家僧众制订的第一条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戒,就是著名的“不淫戒”,而不是佛教在家弟子自愿接受的“不邪淫戒”:「若比丘,犯不净行,行淫欲法,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舍戒,若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行淫欲法,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还戒,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因此只要知道了佛教界出家比丘必须遵守的第一条佛制根本大戒,基本上就已经能够对于某些所谓的佛教出家比丘进行初步观察和判断了。

辨析方法如下:

一、三次制戒

释迦牟尼佛陀在成佛之后,曾经先后三次亲自为佛教僧团制订和宣布“不淫”的出家比丘必须遵守的第一条根本大戒。任何故意违犯这一条佛制“淫戒”的佛教界出家比丘,都是自动进入“波罗夷、不共住”的状态和彻底失去佛教出家比丘的所有资格。

所谓的“波罗夷”,简单来说就是“断头”,就是犹如一个人的脑袋被他人用利刃从脖子部位直接斩断,从此不能再有生命存活的任何可能,寓意从此失去了佛教出家比丘的资格。

所谓的“不共住”,就是任何一位佛教出家比丘,只要与异性、同性、甚至是动物发生过交合享乐行为,则不能再与其他的清净持戒的佛教出家僧众们一起羯磨和说戒。简单来说,就是从此开始进入“法不同住”的状态,因为已经失去了与持戒清净的出家比丘们“同一羯磨、同一说戒”的资格。

 

二、制戒因缘

在印度佛教历史上面,释迦牟尼佛陀先后三次为出家比丘制订和宣布“不淫戒”的因缘如下:

(一)佛陀成佛之后的第五年冬天,已经离家出家的佛教比丘迦兰陀子,回到家乡与自己的前妻在家里连续同居三天时间,从而导致妻子怀孕成功并且顺利生下一个儿子,并且取名为“续种”。于是此事很快就引起了家乡人们地嘲笑和讥嫌,一时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丑闻。

佛陀得知此事之后,亲自召集僧众制订和宣布了佛教出家比丘必须遵守的第一条根本戒律:「若比丘,犯不净行,行淫欲法,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二)佛陀第二次亲自召集僧众,再次当众制订和宣布佛教出家比丘必须要严格遵守“不淫”的根本戒律,原因是有一位名叫跋阇子的佛教比丘,他在出家之后无心闻思修证,自己的身心不仅没有生起现法乐住,内心里面的情欲和性欲却越来越炽盛。于是在继续忍受了一段时间之后,跋阇子比丘在情欲和性欲的反复折磨之下,干脆就直接回到家里和前妻一起同居了一段时间。

等到内心里面的情欲和性欲暂时得到释放和满足之后,诚实的跋阇子又回到了佛教僧团里面继续修行,并且还把自己在这一段时间里面回到家里和前妻同居享乐的事情告诉了其他比丘和佛陀。

佛陀知道事情经过之后,再次召集僧众制戒和宣布:「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舍戒,若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行淫欲法,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与此同时,佛陀还特别对大众说明:如果哪位比丘不喜欢“独身、禁欲”的出家修行生活,可以先主动舍弃戒律,然后再回去重新开始原来的俗家男女同居生活。如果以后还想出家,佛陀仍然允许他们重新受戒之后出家修行。

 

(三)佛陀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亲自召集僧众制订和宣布出家比丘必须要严格遵守“不淫”的根本戒律,原因是有一位乞食比丘,当他独自居住在一处树林里面时,每天都以自己的剩饭饲养一只雌性猕猴。时间久了,这一人一猴竟然开始发生了“人畜交合”的多次行为。

其他出家比丘发现这件事情之后,就去告诉佛陀。于是佛陀第三次召集僧众制订和宣布“不淫”是佛教出家比丘必须遵守的第一条根本重戒:「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还戒,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三、似犯未犯

佛教界的出家比丘,虽然发生和完成了同性或异性之间的交合行为,但是却并没有触犯佛陀制订的“不淫”戒律,同样也有三条观察和判断的标准。

1.佛陀没有制订和宣布此戒。

2.自身精神痴狂、心神错乱和痛恼所缠(失去自主意识和自控能力)。

3.在睡眠状态中遭遇他人奸淫,自己无所觉知、无有淫意和不受淫乐。

 

四、犯戒因缘

(一)自淫犯戒

所谓的“自淫犯戒”,简单来说就是佛教出家比丘在自己内心之中的情欲和性欲地主导下,自己本人在生活环境里面主动地寻找能够释放和满足自己情欲性欲的一系列行为。

在日常生活之中,观察和判断佛教界的出家比丘是否涉嫌自淫犯戒,简单来说有四个要求:

1.是正境:同性男身两处部位,异性女身三处部位。

2.兴染心: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内心生起了欲望。

3.起方便:通过语言行为和方法手段,以期达到交合目的。

4.与境合:交合行为已经发生和完成。

 

(二)逼淫犯戒

所谓的“逼淫犯戒”,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被他人威胁强迫之下发生和完成交合,第二种是被他人软言温语缠扰之下发生和完成交合。

因此,观察和判断一位佛教界的出家比丘是否涉嫌逼淫犯戒,也有四个要点:

1.是正境:同性男身两处部位,异性女身三处部位。

2.为怨逼:或是被武力威胁强迫,或是被软言温语缠扰。

3.与境合:发生和完成交合行为。

4.起乐想:在交合过程之中生起和感受到快乐。

 

五、结论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内和海外的佛教界出家僧众,如果已经出现事实上的公开相亲恋爱行为或者秘密结婚成家行为,那么根据佛陀制订的《比丘戒》里面的第一条“不淫”戒的内容,可以立即判断他已经彻底失去了佛教比丘的所有资格。

至于对这一类的佛教界出家僧众应当如何称呼,简单来说,只要他们自己不对外自称是佛教出家比丘,或者是自己不将他们视为佛教出家比丘,那么就怎样称呼他们都可以。例如,可以称其是“师父、法师、禅师、上师、和尚、上人、大德、老师、佛教徒、光头居士、宗教职业者……”

择其善者而用之

  昨天晚上,平法师写给我一段非常精彩和务实的个人观点。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后,我分段转载如下: 「分辨禅宗传承历史的真真假假,其实在我看来毫无意义,因为禅法本来就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教法。你不能用物理世界之中的事实存在与否,来观察寓意世界里面的人事传承和师徒对话,这是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