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Ning He
一、写作缘起
二、谈论戒律之前提
三、闻思戒律之常识
四、澄清戒律之迷信
五、学习戒律之应知
六、持守戒律之自知
作为古代印度的历史时空之中曾经出现过的很多种新兴的“沙门思潮”里面的其中之一,来自释迦族的解脱圣者、大阿罗汉、世尊佛陀所宣说教授的佛法和佛教,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出现在恒河两岸和流传在天上人间。与此同时,在印度这个严格按照种姓出身来划分群体阶层的社会里面,成千上万的不同种姓和文化程度的男女老少,或者是选择皈依和信受奉行佛陀的教法,但是却仍然是以在家弟子的身份和居家生活的方式实践八正道,平静和自信地走向佛陀指出的初果、二果、三果和四果,或者是以跟随佛陀和圣弟子们出家修行的佛教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的身份和游方沙门的乞食生活方式,集中精力和全神贯注地沿着八支圣道的指引,现法乐住和现身作证地走向佛陀定义的沙门四果里面的最后涅槃、最终解脱和最高阿罗汉果。
但是,正所谓“方便出下流、慈悲生祸害”,本来是以人类的五蕴身心状态所能达到的最高心灵解脱境界,作为佛教出家沙门的唯一理想追求和闻思修证实践的“无上士调御丈夫”亲自指导下的僧团成员,也是逐渐随着“海纳百川、有教无类、四姓出家、良莠不齐”等等的缘故,也是陆续出现了和世间普通社会团体成员一样的心念放逸、言行放荡和生活腐败等等现象。于是,在听闻、询问和确定某些佛教出家僧团成员的言行,已经被当时的社会大众根据自己头脑之中的民风习俗、生活方式和固有观念给予公开嘲笑讥嫌,甚至是直接批评指责和议论传播之后,佛陀才根据“有犯方制、随犯随制、无犯不制”的原则,在成佛之后的第五年冬天,亲自制订和当众宣布了比丘戒律里面的第一条「淫戒」。如果根据《摩诃僧祗律》的记载,全部比丘戒的制定和完成,是在佛陀成佛之后的第十二年。
因此今天的佛弟子们:
(一)如果能够有缘接触和用心闻思这些最基本的印度佛教历史上,曾经在佛陀住世时期的出家僧团成员之中,所发生过的一系列的心念放逸、言行放荡和生活腐败的个案事实,自然能够清晰知道佛陀为跟随自己出家修行的声闻僧众,亲自制定和当众宣布比丘戒律的直接原因与真正用意。
与此同时,也会慢慢放下自己头脑之中的那些因为虔诚的佛教信仰和宗教感情而不断地“臆想取相、心念想像”而制造出来的很多纯属“虚妄成相”的美好影像。例如,佛陀时代的出家僧团里面的成员,个个都是善根深厚、福报具足、因缘殊胜、并且受到社会大众普遍尊重、赞叹和供养的一代法门龙象。
(二)如果能够仔细阅读和用心思考佛教出家比丘戒律的条文内容、制戒因缘和犯戒条件,自然能够知道千百年来一直被无数的出家僧众长期宣扬和大力渲染的所谓“金口玉言、天条铁律”的佛教比丘“具足戒”,其实无非就是一些2600多年前的、南亚次大陆热带环境里面的、古印度“异国他乡”社会生活之中的、能够引起当时的社会大众嘲笑讥嫌和批评指责的、当时当地的一些民风习俗禁忌和个人日常言行注意事项而已。
佛弟子能够真正意识到这些出现在特定时空之中的、并且在不同的时空之中一直都是持续变化着的诸多内因和外缘,自然能够主动反思和用心梳理自己心灵之中的对于佛教出家比丘戒律的某些神秘想像、神圣希冀、狂热执著和坚固成见。例如,受戒功德殊胜行;持戒功德无量无边;一切经典中,戒经为最上;佛教里面的初果须陀洹圣者,他/她必定是一位能够圆满持守佛陀制订的比丘戒律的“戒的圆满者”等等。
(三)如果能够基本清楚印度佛教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佛陀般涅槃之后大约一百年时间,生活在东方毗舍离城的佛教出家僧团里面的跋耆族比丘们,就已经公然违犯比丘戒的明确规定,就已经公开鼓励信徒们捐献金钱和接受金钱,从而引发了佛教历史上著名的“第二次结集、七百结集”事件,并且僧团会议最终判定和宣布“十事非法”的结论,自然就能知道哪些是佛教出家比丘们决不可以触犯的重要戒律,哪些又是佛教出家比丘们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生活环境和民风习俗善巧抉择和灵活变通的佛教戒律。
只要清楚知道了这些佛教历史上面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件经过和关键案例结论,佛弟子在内心里面自然就能清晰判断日常生活之中接触到的佛教出家比丘们,哪些才是值得尊重供养的持戒比丘,哪些又是哗众取宠的伪僧沙门。
原因就是:
1.佛陀在《四分律比丘戒》里面,明确宣布「若比丘,自手捉钱,若金银,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萨耆波逸提。」
2.佛陀在《相应部·聚落主相应·第10经》和《杂阿含·第911经》里面明确禁止出家比丘求取金钱、珠宝或种种宝物。
3.印度佛教历史上,曾经引发僧伽大会集体讨论、裁决和判定的“十事非法”事件,其直接导火线,正是某些出家比丘公然鼓励信众捐献金钱和公开接受金钱。
(四)如果能够基本清楚佛教历史上的早期佛教、大乘佛教和汉传佛教的出现时间、教理法义、生活方式和演变过程等等,自然就能根据自己的心愿爱好、理想兴趣、生命追求和生活目标等等,在多种不同的佛教经典理论、修行实践方法、日常生活方式和个人戒律持守之间,作出最适合自己的正确选择。
举例来说,如果自己选择在大乘佛教界和汉传佛教界里面作一位大众眼中的出家僧人,那么只要是稍微有一点点的自知之明,都不要以“我是佛教出家比丘”的身份自居,更不可以对外标榜和宣称自己是“某某山、某某寺比丘”,除非仔细考虑过自己能够遵守北传《四分律比丘戒》的要求,或者南传《比丘戒》的227条规定。否则,就只能受到那些根本就不懂佛法和戒律的无知法盲们赞叹、崇拜或追捧。
任何一位大乘佛教信仰者和汉传佛教出家人,如果能够清晰地意识到这些要害之处,我想一定会对太虚法师「比丘不是佛未成,愿君称我为菩萨」的个人身份认定,佩服地五体投地。
因为这是真正的人生智慧和处世善巧:一方面可以直接避开外界人士运用南北传承的《比丘戒》条文内容,进行个人言行地审视和批评等等;另一方面又可以“大乘出家菩萨”的法师身份、和尚身份、禅师身份,光明正大和坦然公开地接受来自信徒们的金钱财物供养等等。
写到这里,我想如果有人称呼太虚法师是太虚大师,我也愿意随声附和一次。因为至少从对于自己个人的出家身份认定上,太虚法师没有以“佛教比丘”自居。
对于所有的虔诚信仰大乘佛法和汉传佛教的出家僧众来说,太虚法师才是一位真正的人生经验丰富、生活阅历广泛和身份定位精明的菩萨道修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