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

佛门纪事-210

 「阿弥陀佛,贺老师:为什么淫欲作为了四根本戒之一,实在难以对治。我皈依三年,对邪淫在行为上已控制,然后精神上很难克服,时常处于自责中,于闻思修学极为不利。问:男女之欲的危害经典中真实是如何说的。如果男女之欲(不像杀、盗)对众生不构成伤害,为什么又列为根本戒又不好戒,有没有什么甚深原因。多年一直求解。看法师以前也有过女朋友(画观世音菩萨的),你是如何处理或看待男女之欲的,男女之欲对修行的危险在哪里,可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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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天竺佛教史上,世尊亲自制订的佛教界出家僧尼必须遵守的比丘戒和比丘尼戒里面,把“不行淫”列为根本戒律之首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这种行为是佛教出家僧团建立之后,在出家僧众之中第一次发生(出现)的引起社会大众讥讽和指责的有伤风化的“不雅”行为,并没有什么甚深原因。

例如,1.《四分律比丘戒本》:「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还戒,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2.《四分比丘尼戒本》:「若比丘尼,淫欲,犯不净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尼波罗夷,不共住。

但是这些根本戒律,只是要求已经剃度出家和领受戒律的佛教界比丘、比丘尼必须遵守。对于没有出家和受戒的在家弟子而言,并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人间普通男女之间的正常欲望,严格来说,只要不是长期纵欲无度,则不仅没有危害,反而有益于双方的身心健康。

众所周知,在人类社会生活之中,只是对于已经公开选择特定的身份(例如,佛教界出家比丘、比丘尼),或者是目前处于特殊的状态(例如,生病、养伤期间),才有彻底禁绝或者暂时禁止性行为的不同要求。

因此,人间成年男女之间的性欲行为,只要不触犯国法、不破坏良俗、不影响大众和不存在威胁利诱欺骗等等,都是属于私人生活领域之中的普普通通的事情,并不像后期大乘经典里面渲染夸张的那么危言耸听。

例如,《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我认为人间男女之间的性欲望,对于在家闻思修证佛法的弟子们来说,只有出现强烈贪爱的心念相续之时,才能被定义为是一种典型的“障道法”。但是,即使已经出现强烈贪爱性欲望的心念,也并不是生死相续的根本。

因为生死相续的根本,其实是自己头脑之中和心灵深处的无明与贪爱!

因此在闻思修证佛法的过程中,只要自己的无明贪爱减轻了,那么自己头脑之中和心灵深处对于男女之间的性欲望,自然也就相应地减轻、减少和减弱了。而且这种减轻、减少和减弱,都是根本不需要刻意去控制的事情!

举例来说,当一个人正在全神贯注地沉浸在某种运动锻炼、音乐艺术、科研工作和专心思考之中的时候,他/她的性欲望基本上都不会同时生起。这种现象,可以参考「子在齐《韶》,三月不知肉味」的历史典故。

反过来讲,如果一个人闻思修证佛法,他/她不是在从自己的头脑之中和心灵深处直接斩断无明贪爱下功夫,而是每天都在思考着如何才能有效地控制或者断除自己的性欲。那么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修行人,很多都是在日常生活言行举止上,给人的感觉是有些敏感、古怪和不快乐。

原因很简单:他/她虽然是有闻思修行佛法,但是基本上都是从来没有亲身体验过佛陀时代的那位曾经拥有美丽妻子的难陀比丘在出家之后感受到的出离之乐!

而且最重要的是:只要是亲身体验过外道禅定乐或者佛法出离乐的人们,即使是有正常的恋爱关系和婚姻生活,他/她也决定不会再生起过去曾经有过的对于性欲的贪爱和执著!

择其善者而用之

  昨天晚上,平法师写给我一段非常精彩和务实的个人观点。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后,我分段转载如下: 「分辨禅宗传承历史的真真假假,其实在我看来毫无意义,因为禅法本来就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教法。你不能用物理世界之中的事实存在与否,来观察寓意世界里面的人事传承和师徒对话,这是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