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倍贤:辨识佛法的准则
2015.12.20
网址:原始佛法~林居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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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正的佛法具有什么样的特质,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的争论。不同的论师乃至后来「大乘」结集出来的经典,以不同的标准,判定甚么是佛法、甚么不是佛法。层出迭起的部派论典和「大乘」经典,彼此互判谁才是「了义」、「不了义」。越是后出的经典,越是有对较早集出的经典有翻案的优势——已经流传开了的、较早集出之经典,毕竟无法对后起的「重新判教」作响应、反驳。
举例来说,部派佛教发明了「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等等不同的说法,以此认证「具有佛法特征的烙印」。「般若系统」的众多经典,则一举推翻前说,判定「无自性空」为「一实相印」——对终极真理的判定。更后来,以「唯识」为宗的《解深密经》拍板「识外无境」、「三性」等为佛陀最幽深的教义,自称是比起较早传出的「般若」「无自性空」之说更为殊胜,是为「第三转之法轮」。而大概目前佛教界最普遍的讲法,就是以「缘起性空」作为判定佛法的「法印」。
然而,遍阅原始经典,全然看不到佛陀以上述的那些方法来判定「法」的真实性。佛陀从来不以某种哲学立场、对宇宙现象本体的某种认知,来界定佛法。佛陀从来不讲:如果你把宇宙的本质形容为「缘起性空、无我、自性空、唯识无境…等等」,你的立场就是佛法的立场。
《中部72经》甚至告诉我们,佛陀在本体哲学、宇宙实相的议题上,是全然「扬弃了立场」的;因为他唯一留意和宣说的,是应用心理层次上、改善内心活动的层次上的教义:我们是如何活动(集)、如何放下活动(灭)、如何因这两者而感到苦迫、解脱苦迫。
是的,原始经典里,有「无常」、「苦」、「非我」等等的说法。但这些说法是为了促生「厌离、离欲、灭」等「帮助通往解脱的、次第开发的情绪」,而不是描述「法印」的。
《相应部15.3经》说道,看到过去轮回所经历的伤痛和漂泊,「足以令我们对诸行厌离、足以令我们对诸行离欲、足以令我们寻求从诸行的解脱。」类似的经文很多,像《长部17经》说道:「如是,阿难,过去诸行已逝、已止息、已变异。阿难,诸所有行如是无常、不稳固,足以令我们对诸行厌离、足以令我们对诸行离欲、足以令我们寻求从诸行的解脱。」也就是说,只要「足以」促生「寻求、朝向解脱」的情绪、动机,光是简单的一个「漂泊」、「无常」的取角,就足够帮助禅修者「离弃对境界的遐想和安适感」,而达致解脱。
《增支部5.121经》列举了达致解脱的诸种取角:身不净(asubhānupassī kāye) 、食恶想(「身心活动需要滋养物,而且滋养物是不净、不稳定的」——āhāre paṭikūlasaññī) 、一切世界之不可意乐想(sabbaloke anabhiratasaññī) 、一切建构活动之不稳固(sabbasaṅkhāresu aniccānupassī) 、死想(maraṇasaññā)。很清楚地可看出,这些不是形而上哲理的论述,而是会促发某种主观情绪的取角认知。
《增支部10.60经》将类同的清单,再加上「无常」、「非我」等其它取角,作为各个都能达致解脱的禅观。这说明了「无常」、「非我」的作用,是如同「不净观」等的作用,而不是「一实相法印」的作用。
原始佛法修行的过程,完全不用、也不应分心于「符合实相的法印」、「甚么才算是终极真理的叙述」、「甚么是佛法的最高教义、最高哲学立场」。经文中,光是简单的一个「无常」的取角就可能证解脱,完全无关乎「无我」、「无自性空」,而是关联着「厌离」、「非我」(「不可爱」、「不值得抓取」)这些具体「寻求、朝向解脱」的情绪、动机。
原本在佛之教说中的「无常」、「苦」、「非我」,纯是为了破除人们对身心经验的「安逸寄托」、「兴趣」、「欣喜爱恋」,重点在于导向「远离」、「背舍」等心境。所以有的经典偏赞、首推「非我想」(如《杂阿含80经》),有的经典则是偏赞、首推「无常想」(如《相应部22.102经》),有的经典则是偏赞、首推「苦想」(如《相应部22.104经》)。有的经典则是讲「无常故苦」、「苦故非我」(如《相应部22.59经》)。有的经典甚至全然不提「无常」、「苦」、「非我」,光是说明心与五蕴的互动关系,就令听者证入解脱道(如《相应部22.107经》)。也就是说,在原始佛法中,「无常」、「苦」、「非我」没有哪一个是更贴近「实相」的问题,只有「如何能促生厌离、离欲、灭苦」的问题。
部派佛教改变了这种「解脱道的应用心理学」,在阿含和尼柯耶的最晚集出的部分,隐约已可看出这种倾向——「无我」等变成了是「描述实相的哲学立场」(例如,长阿含1经,T1n.1, p. 9b-12f,提到,「若学决定法,知诸法无我,此为法中上,智慧转法轮」。这已是隐约带着部派佛教哲学竞述的色彩了)。
原始佛法所关心的,不是「哪一种哲学立场才是符合实相的法印」,而是「哪一种取角,才适合改变这个状况下的心」。而所有包括了「无常」、「苦」、「非我」等等的取角,都只是一种「心行」活动、建构起来的认知(当然,此类的「心行」和「建构」,最终能引导禅修者通达「不倚赖心行」、「建构活动止息」的涅盘解脱)。
这就是为什么《相应部22.81经》说:「五蕴非我」的「知见」,就如同「五蕴是我」的「知见」,都是「建构、心行」。「非我」作为一种「建构、心行、观念取角」,根本就不是甚么「描述终究实相的法印」。原始佛经就更加不会以「缘起性空」、「唯识」、「真常如来藏」等来判定佛法的真假高低——那些讲法,更是远远偏离了佛法了。
注:《杂阿含80经》中,有一段常被误解的经文:「当说圣法印…若于空[我、我所]未得者,而言我[依无常]得无相、[依苦得]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无有是处。若有比丘作是说:我得空[我、我所],能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此则善说。」后代的论师,对这段经文望文生义地断言,「无我」是比「无常」和「苦」更高的「法印」,同时又广泛地误解「无我」就是「没有自体」。从此推论出的错误的结论,就是「无我」是比「无常」和「苦」更贴近「实相」的佛教立场,「无我」是佛教的「法印」。
然而,这段经文若是从「应用心理学、改善内心活动」的角度说明,实际上阐述的是:观照「无常」、「苦」的程度,若没有足够深入,就不能触碰、撼动、拔除「我慢」——即「最深层的我执」(那么,该种从观察「无常」而生的「无相」认知、从观察「苦」而生的「无所有」认知,就还没有达到能「清净[除却]」「[我]慢」的「知见[洞视智慧]」,不能达致最高的解脱)。反之,观照「无常」、「苦」的程度,若能触碰、撼动、拔除「我慢」,那就能达到「清净[除却]」「[我]慢」的「知见[洞视智慧]」,达致最高的解脱。
更简单地说,这段经文的主要讯息,就是:观照「无常」、「苦」的程度,一定要深入到能够威胁、震撼到「我执所立基的安适感和自我认同感」。你看,原本直接与务实禅修有关的佛教经文——「禅修一定要根除自我倚恃感,才算达到清净」,到后来被严重误解为「无我是佛教最高教义」。对照着《相应部15.3》等为数众多的经典,再来看《杂阿含80经》中所称叹的「无我/空三昧」,就可以知道,只有在「无常/无相三昧」、「苦/无所有三昧」没有「断除我慢」的状况下,「无我/空三昧」才有必需性。其它众多的经文,同样地也提到光是靠「无常/无相三昧」或「苦/无所有三昧」就达致彻底解脱的可能性(如《中部43经》所说,对于达致解脱的圣者,此三种三昧仅是名称上的不同,其作用实则相同。《相应部41.7》也说三种三昧都可达致解脱)。换一个角度说,《杂阿含80经》中的「无我/空三昧」指的是「断除我执的功效」,而不是「更符合实相的法印」、「终极真理的叙述」、「佛法的最高教义、最高哲学立场」。
那么,甚么才是判定真实佛法的「法印」?
1.以修行的具体导向来说,「离欲/无欲/virāga」、「断喜贪」、「拔除对所有身心活动的依恋、喜欢」是佛法的「法印」。
原始佛经从不以「无常」、「苦」、「无我」作为判定真实佛法的「法印」,而是以「是否能产生出厌离、远离」等等「能导向解脱的情绪、动机」,来作为判定佛法的准则(《增支部7.79经》)。《相应部22.115经》定义,所谓的「法师」,就是宣说能令他人对五蕴断除情感的教法的人。《中部75经》说,解脱的「知见」就是:「哇!这个对五取蕴喜贪的心…我已经被它欺瞒、诱骗了那么久!」《相应部22.2经》直截地说,「大师的教法」,以「降伏除灭对五蕴的爱」为最高宗旨。
「除灭爱贪、喜贪」是可以透过「无常」、「苦」、「非我」的「想」,但是并不是非要透过这些「想」的。「除灭爱贪、喜贪」是完成佛法目标所必要的,而修学「无常想」、「苦想」、「非我想」则并不是唯一通达该目标的方法(虽然是极为有用、普遍为佛陀所采用的)。「无常想」、「苦想」、「非我想」也必须导向「除灭对五蕴的爱贪、喜贪」才是佛法。若光是有「无常想」、「苦想」、「非我想」,但是不导向上述的目标,而是导向「宇宙实相论述」,就不是佛陀的教法了。
2.以佛法的范畴来说,讨论「苦的集起和消灭」是佛法的「法印」(《相应部22.86经》:「从过往至今,我所有教导只有关于苦迫和苦迫的止息」)。
佛法不是解决和解释宇宙人生所有问题的万灵丹——认为「佛法可以解决和解释宇宙人生所有问题」,那只是宗教迷信者的认知,不是佛陀圣弟子的认知。佛法只是解决佛陀所认定的最关键问题——「内心是如何困陷于苦迫、应如何自苦迫中释放」。解决了这个关键问题,其它的问题就不会是真正困顿自己的问题。所以,佛经里找不到帕金森氏症的解药,但是却提供一条能彻底根治心苦、解除最深层不安的道路。
佛法是有范畴界线,不是无边无际的。佛法的全盘内容仅仅是「知苦」、「断集」、「证灭」、「修〔八正〕道」的「四圣谛」内容。所以佛陀曾说「四圣谛」是佛法最大的框架——所有的佛法都在此框架内(《中部28经》:四圣谛被比喻为大象的足印,大到足以含盖所有其它任何动物的足迹);超过此框架的就不是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