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倍贤:有关「缘起」的一些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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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作」
佛经中谈到「缘起」,有时会说到「缘起」是「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作」(如《相应部12.67经》)。意思是,生命中所经验的内心苦迫,「不是自己莫名其妙跑出来的」、「不是别人、外境加诸于我们的」、「不是前面这两种力量合并起来所产生的」、「不是无迹可寻、没有因素、没有轨则地冒出来的」。提到这种说法的原始佛经,最终的结论都是:「苦迫」是透过「苦迫制造链」的「缘起」而「集起」的;苦迫的瓦解,是要在行为的层次上用功。
这其中要表达的是,「痛苦的产生与消灭」是服膺着有迹可循的轨则的,也就是因果业力、行为制约效应的定律。整个佛法训练都建基于对这定律的掌握(参阅《相应部24.7经》)。
符合这种「行为制约效应的轨则」所做的努力,才能可靠地改善经验质量、净化内心、弱化和停止坏习惯、开发和强化好习惯、瓦解制约链…。若没有了解、掌握、服膺这种业力法则,所有「离苦得乐」的努力,都不可靠、不可信:或是不得要领地耗力;或是种种迷信;或是「随缘」无作为、宿命消极;或是不懂小小的、聪明地付出,换来长远大利;或是根本不相信有改善行为、提升内在质量的可能性…。
以毒瘾、赌瘾为例,掌握了「社交圈」、「观念」、「态度」、「内在对话」、「像安定感和自信心等的内在资源」、「态度」、「对应苦乐感的对应模式」…等层次的「行为模式」,就能改变毒瘾、赌瘾,乃至其它的惯性。而「制造内心困顿、受苦」也是一种「惯性」,一样可以透过「行为治疗术」来治愈。佛陀所教导过的每一种「道品/修行要领」,毫无例外地都关涉到「行为治疗术」,都是具体的「了解行为、调整行为、拆解/超越行为」之技巧。
有意思的是,「龙树哲学」及其它大乘哲学,套用了佛陀「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作」这些术语,但是却鱼目混珠地赋予全然不同的涵义和导向。举例来讲,龙树在《中论》中说道,「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也就是说,龙树和其信徒,以为在「思想实验」中辩证现象的进程「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作」,就能够反面证明「无生、诸法无自体」。
原本佛陀拿来务实讨论「行为治疗」的,到了后代论师手中,一变而成哲学立场的「辩证法」。原本佛陀关心的议题是:明辨苦乐等经验质量的判断力、改善经验质量的具体行为、弱化和停止坏习惯的技巧、开发和强化好习惯的技巧、看透和拆解制约链的过患和苦迫…。到了后代论师,所关心的议题变成是:言诠卷标和实体间的关系、现象与现象间的形而上关联、现象是如何没有自体而仍「如幻」地推进…。「缘起」到了号称是「大乘诸宗之共祖」、「第二位释迦」的龙树手中,「禅修的身口意净化技巧」和「行为治疗术」的内容,变成零!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