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佛门纪事-50

一、丁福保《佛学大辞典》1921年出版。

「拈花微笑:(传说)联灯会要释迦牟尼佛章曰:世尊在灵山会上,拈华示众。众皆默然,唯迦叶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古今禅宗以为宗门第一之口实,彼宗以心传心之根据大事也。然此事出何经何人传之,大藏所收之经论不记此事,隋唐之宗匠亦无言此事者,惟唐德宗末,金陵沙门慧炬宝林传,夸大其宗,始记此事

其后至宋,人天眼目,无门关,五灯会元,广灯录,联灯会要诸书亦记之,此外拈之颂之者,不暇枚举。然景德传灯录,碧岩录。传法正宗记,亦不记之

王安石言此事出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宗门杂录曰:王荆公问佛慧泉禅师云:禅宗所谓世尊拈花,出在何典?

泉云:藏经亦不载

公云:余顷在翰苑,偶见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三卷,因阅之,所载甚详。梵王至灵山以金色波罗花献佛,舍身为床座,请佛为众生说法。世尊登座,拈花示众。人天百万,悉皆罔措。独有金色头陀,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分付摩诃大迦叶。此经多谈帝王事佛请问,所以秘藏,世无闻者

佛祖统纪五,亦引此说。」

 

二、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经名)禅家所谈之拈花微笑事,出此经典,见拈花微笑条。 」

 

三、(南宋)《五灯会元·七佛·释迦牟尼佛》:「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四、释惠敏:《「正法眼藏」与「拈花微笑」公案史料再考》,正观杂志第65期,20136月,第560页。

(注1:此文是曾口头发表于2012821日杭州「径山与中国禅宗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之「《径山志》之《正法眼藏序》与「拈花微笑」公案再考」论文之删订稿,又经过两位匿名审查者提供诸多宝贵建议之修订稿)

 

(一)前言

1.「中国禅宗所流传「拈花微笑」公案,脍炙人口,至今仍然广泛流传于佛教界与一般社会。此公案有如下的传说背景:」

 

2.「对此「正法眼藏」、「拈花微笑」的公案,本文从当代的各种佛学大辞典相关禅史的作考察起点,」

 

(二)辞典条目

1.1917年《织田佛教大辞典》:「拈华微笑之事,实为禅门后辈之蛇足。其说基于慧炬之《宝林传》,《人天眼目》,《五灯会元》已下与之雷同,惟为夸张其宗之具耳,隋唐之诸祖无言此事者。」

 

2.1936年《望月佛教大辞典》:「正法眼藏之说,在隋唐时代未见传载,至宋代始见于禅宗语录」

 

(三)禅史考察

1.「宋朝契嵩(1007-1072)1061年刊行的《传法正宗记》有提到:「或谓:如来于灵山会中拈花示之,而迦叶微笑,即是而付法。又曰:如来以法付大迦叶,于多子塔前,而世皆以是为传受之实。然此未始见其所出,吾虽稍取,亦不敢果以为审也。」可见契嵩对于「拈花微笑」虽稍取,亦不敢认为那就是事实。」

 

2.「故铠庵论之曰:《宝林》说诡。非特达磨慧可事迹与僧传不同。其最虚诞无稽流俗至今,犹以为然者。七佛说偈,世尊拈华是也。」

 

3.「释可观 (1092-1182) 也曾批评:「吾佛教门,嗣法有宗,宗必立祖。《传灯录》吴僧道原一期成书,不曾寻访义学,为欲推本于佛末,上引经引事,乃列七佛,以谓佛佛传法,至于释迦,分付迦叶;禅家流相传,世尊拈华,迦叶微笑。西域经论,翻译见在大藏,并无所出。古德好事者,以意撰之传虚接响,便为口实,各以祖意,或拈或颂,不知分付迦叶,出在涅盘。… 此如《付法藏传》所载…有此方人撰《宝林传》列二十八祖、《永嘉证道》依此有语「二十八代西天记」、《坛经》列四十祖,皆非尝试论之,释迦在世,闻法悟道,无数无非,传佛心法;迦叶自于法华,入大了一大事因缘,何待涅盘分付正法眼藏?又何须撰拈华微笑…然则直立达磨以为初祖得矣,何必求之于前也。」

 

(四)近代研究

「古来对此经(注: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的传承,佛教界还是有保留态度。」

 

(五)结论

1.「从文献考察,将「拈花微笑」与「正法眼藏、涅盘妙心」之佛付法于迦叶的因缘是开始于北宋(可能约于1027年)禅林之间,不能上溯归咎于唐朝《宝林传》。」

 

2.「最初与「拈花微笑」之说相关的记载,与临济宗禅者有关。……以慈明楚圆禅师为关键人物之三位最初与「拈花微笑」或「青莲视瞬、迦叶微微笑」、「世尊持华示众」之说的文献记录有关的人物,都是属于临济宗的系统,」

 

3.「发扬「拈花微笑」之说相关的记载,以临济宗杨岐派、黄龙派禅者为主。」特别是慈明楚圆、杨岐方会、白云守端、五祖法演等「慈明四家」与黄龙派为主。

 

4.「持续发扬「拈花微笑」之说,也以杨岐派为主」。圜悟克勤、大慧宗杲、密庵咸杰。

 

5.「北宋云门宗雪窦重显明觉禅师(980-1052)于《瀑泉集》(1030年刊行)也有使用「拈华、微笑」的典故。」

择其善者而用之

  昨天晚上,平法师写给我一段非常精彩和务实的个人观点。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后,我分段转载如下: 「分辨禅宗传承历史的真真假假,其实在我看来毫无意义,因为禅法本来就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教法。你不能用物理世界之中的事实存在与否,来观察寓意世界里面的人事传承和师徒对话,这是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