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在我接触上座部佛教是通过一位在家居士介绍的。这位居士一直在做一些法的交流活动,具体就是邀请缅甸的尊者来华,然后在国内的寺院举办禅七,由缅甸尊者开示讲法同时教授慈心禅法等。这样运作了多年,很多人也都很受益。
但是这位老师组织的相关佛法学习,比如缅甸法师的开示是严格管理的,不允许学员自行录音、录像(理由是万一尊者、翻译有错有毁尊者清誉)。偶尔个别学员有了相关录音,出于对法传播的热忱,群发之后也会被组织者严厉呵斥,认为学员连最基本的规定都不能遵守就是戒不行。
这样的次数多了,难免会有不满意的声音滋生,说这位居士是为了自己出书,不是真的法的传播者,而且相反是要贩卖佛法。后来这位居士在组织一次缅甸尊者授课、国内法师请法的线上学习时,也是对学习的影音资料严格管理。
后来这位居士自己就在外公开授课正念禅法了,教授课的内容还是有一定水平的,讲得内容和缅甸尊者相似,做了一些个人的提升、理解、再消化讲解出来、也有一些出家众上此居士的课。
我想向您请教一下,如何定义贩卖佛法?在家众无论是主动开禅修班还是受邀授课,白衣是否可以讲法授课?收费是否如理如法?」
一、如何定义贩卖佛法?
简单来说,所谓贩卖佛法,就是把世尊天人师为人间众生公开教授过的、犹如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一样呈现在大众面前的、没有任何隐瞒和覆藏的这一把“掌中之叶”的教理法义知识和闻思修证实践,或者是包装成世尊天人师教法的民间信仰、江湖佛教和相似佛法里面的各种修行法门等等,直接或间接地当成社会生活之中的一种商品,并且以民间市场或者现代商业活动里面的交易方式进行售卖和购买等等。
举例来说,在佛教寺院里面公开售卖鲜花、香烛、素菜和素面等等,这是属于经营宗教活动用品(物品)的商业行为,因此只要是明码标价和自愿交易,就不能定义为贩卖佛法。
但是,如果在佛教寺院道场里面,出家僧众公开要求和明码标价必须要上交多少金额,才能参加所谓的皈依授证、才能获得所谓的戒律传授、才能得到某宗法脉传承、才能举办超度法会或者祈福法会等等,这些就是典型的贩卖佛法。
二、白衣是否可以讲法授课?
在早期佛教里面,任何一位已经生起择法觉支、已经得法眼净和已经走入涅槃解脱法流之中的白衣(佛教在家圣弟子),都可以随顺自己的个人因缘,坦率诚实地为在家信众和出家僧众讲说佛法。
区别只是,白衣为佛教界出家僧众讲说佛法之前,必须事先得到僧团里面的长老比丘们的同意,或者是应对方的直接要求而遵行。
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在“没有得到僧团长老允许和出家比丘同意”的前提下,直接主动地为出家僧尼教授佛法或者指导修行。
三、(白衣说法)收费是否如理如法?
任何一位白衣(佛教在家信徒)的言行,都不能运用佛教界里面的出家僧尼的戒律要求进行观察和评判。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但是在社会大众的心中,一不留意就会把对于佛教界出家僧尼的戒律要求,直接套用在佛教在家信徒的身上,从而引起一系列的不必要的困惑。
例如,白衣说法收费现象,是否如理如法?
众所周知,在人世间住持佛法的责任与义务,并不是在白衣(在家信徒)的身上,而是在佛教界里面已经剃度出家闻思修证佛法的比丘、比丘尼、沙弥和沙弥尼身上。也就是说,佛法在世间的传承责任、正法住持、弘扬流布和盛衰决定等等,主要是佛教界里面的出家僧众直接承担负责,所谓“法赖僧传、住持三宝”等等,白衣只是辅助和外护而已!
可是,如果直接承担负责佛法传承、正法住持和教授弘扬的出家僧尼,已经普遍走向“不务正业”的道路,那么所谓的“白衣说法、白衣上座、比丘下座”等等,其实更多是一种无奈之举!
因为在绝大多数的地方,但凡是有一位佛教界里面的高僧公开出来宣扬正法闻思修证,基本上都没有多少白衣说法的空间和机会!
但是,如果专业的剃度出家的佛教界僧尼们,都已经长年累月地公开走向了琴棋书画学习、梵呗音声修炼、祈福超度法会、慈善事业忙碌和少林武功训练等等,那么也就不要非议所谓的白衣说法现象普遍出现了!
因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其实还是佛教界出家僧尼自己主动放弃了佛法教理知识学习和佛教闻思修证实践!
因此对于白衣说法和课程收费等等,只要不存在“法说非法、非法说法”的现象,或者是“假借佛法、招摇撞骗”等事实,那么根据现代社会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专业知识付费原则,只要有兴趣参加的人们是在课程明码标价和个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作出的付费学习决定,那么就可以视为一种成年人之间的继续教育行为或者个人兴趣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