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信息
随佛禅师:《阿育王时代变造佛教之史探》(上)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21年5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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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见律毗婆沙》及《岛王统史》的记载,多有不合印度更早的史献,混淆、编造、串接处确实不少。其中,主要的错误,是误认阿育王的时代,又误传部派分裂的原因与年代,并错认分别说部学团结集的论典,讹造目犍连子帝须是律师传承第五师。」--122
「南传铜鍱部记载,孔雀王朝阿育王登位的年代,从佛灭116余年误说是佛灭后218年,造成“大天五事异法”的年代,也晚说102年」--122
「五世纪南传铜鍱部的觉音论师著《善见律毗婆沙》,误将阿育王登位初年发生的“五事异法僧争”,转说是阿育王登位第9年“外道为争利养,附佛伪作僧人、传异法,遂引起僧争”」--122
「觉音论师的《善见律毗婆沙》,另编造出阿育王登位第9年,有“外道为利养附佛”造成“异法争端”,促使目犍连子帝须避居阿休河山,并将僧团管理权交予摩哂陀」--123
「《善见律毗婆沙》不仅将阿育王登位初年的“五事异法僧争”及“沉船害僧”,转说是阿育王登位第9年有“异道附佛”的教法争端,又转说“沉船害僧”是阿育王登位第16年的“使臣斩杀僧人”。」--124
「南传铜鍱部《善见律毗婆沙》提到:阿育王登位第9年有“外道为利养附佛,异说引发僧争”……,这些说法全是误传及转说,是不可信的传说历史。
除此以外,《善见律毗婆沙》又将阿育王、目犍连子帝须合作,擅行王族掌控僧团及佛教的作为,加以美化为阿育王护持佛教、排除异道。此外,延请目犍连子帝须出面,厘清使臣杀僧罪归属的疑惑,实际是针对阿育王“沉船害僧”的过失,进行“除罪化”。除此以外,讹编目犍连子帝须是优波离传承的第五师」--126
「觉音论师的《善见律毗婆沙》,又误传分别说部自派结集的时间,是在阿育王登位第16~17年,由目犍连子帝须在华氏城举行第三次佛教结集。」--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