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Ning He
颜尚文:《梁武帝的君權思想與菩薩性格初探--以「斷酒肉文」形成的背景為例》---本文原载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第十六期,1988.06 出版,第1-36页。)---明慧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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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由於江左君臣對僧人的優遇結納,佛教的發展遂步入坦途。到了南朝時,佛教已為王、貴族、庶民等階層所信奉,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量。此外,寺院與大族同享有免稅、役等特權,從而庇護人口、佔有土地,也因此與君權之間形成相當緊張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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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蕭衍,南蘭陵人(今江蘇省常州市)。生于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卒于梁武帝太清三年(549),享年八十六歲。武帝是南朝梁代(502-557)開國皇帝,而其在位亦長達四十八年之久,被認為是以佛化治國的君王。
在武帝統治的前三、四十年間,被史家譽為魏晉南朝兩百餘年來未有之盛世,在政治與文化等方面,亦獲得難以比美的成就。然而,晚年卻因「侯景之亂」而身死國亡。南北朝對峙而長期戰亂不已的形勢下,以梁朝的覆亡作為轉折點,標示著南北軍事上的均勢從此消失,因而大致決定了四十年後北方吞併南方的結局。
二、「斷酒肉文」與梁武帝
「斷酒肉文」被收輯在『全梁文』、『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的「梁武帝集」,各種單行本的『廣弘明集』,各種『大藏經』之中,而其中以『大正藏』的校勘各種版本所得的精校本較完備。本文即以『大正藏』本為主,參照其中各種版本之校勘,予以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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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諏訪義存的考證,「斷酒肉文」提倡的年代為梁武帝天監十七年(518)至普通四年(523)之間的某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二十九日。(註28)第一次法會舉行的地點在華林殿,第二次在華林園華光殿。
這一次法會的主要中心論題有二:
(1)光宅寺法雲法師講解『大般涅槃經』「四相品」的斷肉事項,主題是論述「食肉者斷大慈種」的義理。
(2)宣讀梁武帝的「斷酒肉之文」文告,其次再補充宣唱武帝「所傳之語」。主題是「斷酒肉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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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論題光宅法雲所闡述的「食肉者斷大慈種義」,乃為第(2)論題梁武帝「斷酒肉論義」做佛經義理的舖陳奠基工作;而第(2)論題的「斷酒肉論義」是從第(1)論題的「食肉者斷大慈種義」引申而來。並正式向全國僧尼代表們下達詔令,嚴禁一切僧尼從今日起不得飲酒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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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武帝於三寶前與諸僧尼共伸約誓。
(2)梁武帝於護法龍天鑒觀之下,發誓不飲酒噉食眾生,願行大乘菩薩道。如違誓言,當入阿鼻地獄受苦。
(3)禁斷僧尼寺院飲酒噉肉行為,否則「如法治問」。
法雲是武帝的「家僧」,又被敕封為彰顯其開國「光宅天下」之表徵的光宅寺主,其針對僧伽問題而創立的僧團制度,為後代所取法。武帝在位的前二、三十年,一般政策的擬定以徐勉、周捨典掌機要,而佛教政策則以法雲、僧旻為主。且據「法雲傳」之記載,武帝於擬定佛教政策,及舉辦論義講經法會等活動,未嘗不預先敕令法雲入宮研討擬訂之後,始正式向外發佈詔令。再因為要破除傳統佛教允許進食「三種淨肉」的習慣並非易事。為了徹底禁斷梁國僧尼飲酒食肉,由此可推想得知梁武帝與法雲必定事先謹慎地考慮「斷酒肉」法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及與會的「寺官」、「宿德」、「義學」、「導師」等各類僧尼代表人選,法會進行的儀式與程序等。最重要的是做為法會核心所宣讀的「斷酒肉論義」,及為其奠基的『大般涅槃經』「四相品」的「食肉者斷大慈種義」之講解工作。
武帝鑑於二十三日法會時,由法雲講解『涅槃經』斷肉事項,當場有僧正(主管全國僧侶事務之最高沙門領袖)慧超法師、法寵法師等人的問難。法雲法師雖即席答辯,但武帝「恐諸小僧,執以為疑,方成巨蔽。」又,二十三日會後「諸僧尼或猶云: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乃決定在當月二十九日,舉行第二次的論戒律法會。
第二次法會僅敕請義僧一百四十一人,義學尼五十七人,於華林園華光殿內舉行。法會開始時請莊嚴寺法超、奉誠寺僧辯、光宅寺寶度三位律師昇坐於高座上,其餘僧尼席地施坐。由武帝親自制問三律師:諸律師從來如何教導?使諸僧尼認為戒律中「無有斷酒肉法,又無懺悔食肉法。」致使僧伽不奉行「禁斷酒肉」的詔令。
經過武帝與三律師及大眾中有意見的道恩、法寵法師等精密而激烈的論辯之後,大眾無復異議,三律師始下高座。武帝又敕始興寺景猷法師昇高座,誦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第四卷、『央掘魔羅經』第一、二卷有關斷肉的經文。(註44)誦經完畢,武帝對與會僧尼再三強調:從今日起,不得再飲酒食肉。並要「諸僧及領從徒眾法師、諸尼各還本寺,宣告諸小僧尼,令知此意。」
是日當晚,武帝對白天法會時的論辯心猶未平,意猶未足,故連下五首敕文給留值宮內典掌機要的周捨,再申其義。茲略述其大意如下:
第一首敕文:駁正法寵法師的言論。
第二首敕文:駁正僧辯律師的言論。
第三首敕文:食肉滅慈悲心,增長惡毒,非沙門釋子所應行。
第四首敕文:學問僧人食肉,其罪過最大。解義而不能如說修行,言行相違又誤導他人,必下地獄。
第五首敕文:菩薩人持心戒,無有食眾生之理。乃至一念飲酒食肉之心,亦應絕對禁斷。
從以上論述中,可以得到下列的認識:
(2)武帝且不惜以帝王之尊,在僧尼大眾前發誓遵行大乘菩薩戒行,斷一切酒肉,否則願意接受閰羅王的審判,墮入最卑賤、悲慘的阿鼻地獄中,受盡無量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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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帝決心這麼堅強,理論準備這麼充分,而儀式這麼莊嚴隆重的法會,仍有高級的僧尼領袖持有反對意見。會後,諸僧尼甚且憑著佛戒律中沒有斷酒肉的規定,也沒有食肉犯戒之後的處罰或懺悔方法,不服從「斷酒肉」的詔令。
(4)武帝針對這種反對聲浪,立即召集研究佛法義理有成的義學僧尼領袖們,舉行戒律辯論的第二次法會。武帝應用皇帝的權威,引用『大般涅槃經』等佛經的理論,以菩薩「大慈大悲」六度萬行的精神,折服壓制每一個持異議的僧尼。
(5)第二次斷酒肉的戒律辯論法會之後,當晚武帝仍心猶未平,連夜向行政部門,輪值內省典掌機要的周捨下達五首敕文,強調所有僧尼絕對奉行「斷酒肉」的敕令,乃至一念食肉之心亦不許存在。
三、梁武帝的時代、生平經歷與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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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出身於僑姓寒門,為了在南朝士族社會崢嶸頭角或長保其帝王權威,所以一生都未曾放棄提昇自身的文化素養、及鞏固軍事、政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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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統治期間除了在政治、教化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改革工作以外,對佛法的研究尤其深入,且因而會通了儒、釋、道三學,成為典型的儒釋道三教調和論者。
不過,武帝在學識文才等方面是自負甚高的,加以稱帝初期政治等方面的成就更助長其自負。『隋書』「五行志下」:「時帝自以為聰明博達,惡人勝己。」另從『沈約傳』中,又可看出武帝護短、不欲人勝己的個性。
從以上事例可以看出,武帝統治初期,已有護短而凌駕天下一切人的氣勢,無法容忍他人在己之上,似乎呈現著專制君主獨裁、自負、自傲、盛氣凌人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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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三十九歲之年,以軍事上的勝利和貴族的擁護下登上帝王寶座。
登上帝王寶座,享有君臨天下無上的權威,也使他步入專制君主獨裁的窠臼,形成自負、盛氣凌人、無法容忍損其尊顏的毛病。
由儒生、文人而軍人、政客,終於開國稱帝,君臨萬民。他有著超越一切權威,突破任何束縛,宰制天下萬事萬物的霸氣。
面對僧伽流弊,也能提出「真佛子、菩薩行」的理念,豊富「皇帝菩薩」新君權的內容,創造出「國家佛教體制」的新形勢。
由本節的探討,或許可以瞭解武帝為何這麼堅決,這麼雷厲風行的要求全國僧尼嚴格遵守「斷酒肉」的戒律。這種專制君主的獨裁態勢,或許從其時代背景,生平經歷和行為個性中得到部分解答。
四、僧伽問題與「斷酒肉文」
在南北朝時,寺院已領有許多的戶口和土地。國家、大族、寺院三者在土地、戶口等方面開激烈的爭奪。佛教寺院的僧侶團體在南北朝時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宗教組織,而成功的成為一個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組織。梁代的佛寺比起東晉時代增加了一點六倍,僧團人數卻高達三十五倍之巨,比起前一代的蕭齊,僧團人數也多達二點五倍。隨著寺院僧團勢力的發展,在君主專制的時代裏,無可避免地會與君權產生衝突。北朝先後在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六年(577),爆發了兩次激烈的權勢與租賦等方面的衝突,造成歷史上嚴重的滅佛法難。反觀整個南朝並無毀滅性的災禍,即使在梁武帝時,寺院與僧侶人數達到最高峰,也無類似的殺僧毀寺之舉動。至於陳代的寺院與僧尼人數驟然減少十分之六,當代人已記載為侯景之亂所破壞。
北朝爭執的根據在權力,抗爭的結果,往往成為武力之毀滅。南方爭執的根據為理論,而其諍論至急切,則用學理謀根本之推翻。
武帝又憑藉怎麼樣的新理論將僧團納入政權管理、領導之下,而避開了激烈的武力對決。
武帝積極提倡佛教的影響,使得寺院、僧侶人數急劇橧加,相對的,僧伽的弊病也不斷的出現。郭祖深為佛教等事,不惜輿襯詣闕上封事。
武帝大弘佛法,本意是要使風俗更加良善,所以建康附近就有佛寺五百餘所,皆極為宏偉壯麗。僧尼十餘萬,也都有豊沃的資產,足以弘法利生。但是道人又庇護一般平民,尼師收養平民的女子,都未編入政府的戶籍內,使天下納賦稅、服勞役的戶口幾乎損失一半。僧尼大都奢侈放逸,未能遵行佛法,非但不能宏揚佛教,反而敗壞世俗、傷害正法。郭祖深建議「僧尼皆令蔬食」,寺院僧伽、徒眾若無佛法的行持,則四十歲以下令其還俗歸農。如此,則正法興盛而風俗亦良善。
郭祖深上封事約在普通三年(522)(註99)與「斷酒肉文」的年代(518-523)相近,其所言之佛寺與僧尼人數也相近於上述「辯正論」所做的統計。因此,他對佛教弊病的觀察也大體可信。武帝對於郭氏輿襯上疏非但未予責罪,反而「嘉其正直」,擢升官職。郭氏封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僧尼皆令蔬食」,提出徹底改革僧伽的關鍵性辦法。
「蔬食」、「斷酒肉」為僧侶最起碼的修持。這也是「斷酒肉文」所殫精絕慮,武帝所不惜威脅利誘,期於徹底改革僧徒之流弊。
武帝痛責當時僧伽違背師長、佛菩薩的教誨,毀犯戒律。為了噉食魚肉而懷挾邪志,崎嶇覆藏,自行不善,增廣眾惡,以致不能有效領導僧團,使寺院徒眾乖違放逸,欺誑提供佈施的信徒。這些罪行比外道邪教還不如。尤有甚者,僧尼不僅未能領導在家信徒以興隆佛法,反而率先破壞寺院清規、毀壞教團。
武帝有鑒於若不整肅僧團,則佛法將淪亡,眾生將斷佛種,乃「欲以佛法為己任」、「自御僧官、維任法侶」以君王兼「白衣僧正」直接綱領僧伽。但是卻遭到智藏法師(456-522)的反對。
武帝為親自兼任「白衣僧正」,徵求附議者簽名。當時僧侶中無人敢抗議,祗有智藏不但拒絕簽名,而且橫筆敲打並抗議道:佛法深廣如大海,非俗人所能理解。強烈地表示佛教乃超然於俗世之上,不是世俗君主所能介入管理的。
但武帝親管僧團的意願相當高,儘管智藏不同意,而詔敕早已頒佈。後來武帝在華光殿召開法會,擴大召集僧尼與會,智藏最後才抵達會場。武帝正式請教智藏法師說:僧尼大多不能依佛法修持,且佛曾將護法重任交付國王,所以願意身兼「白衣僧正」依佛律制定法規來管理僧尼。所有僧尼都沒有異議,不知法師有何高見?
智藏雖然承認僧伽不持戒律的流弊,但是極力辯護佛教事務有其深奧義理在,不是方內俗界帝王所能理解、管轄的。
武帝無法駁倒智藏的理論,乃把已頒佈的詔敕停止實行,收回帝王兼「白衣僧正」的前令。由此事可知,智藏及大多數的僧尼反對帝王凌駕其上,而管理或領導沙門。因方外世界有其獨立自主的秩序與目標,不是俗世王權所能干預的。
南朝的帝王無權也無能干涉沙門方外自主世界的理論,是根源於東晉釋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周伯戡「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的理論基礎」一文指出,在佛教的宇宙觀中,君主、比丘與社會三者之間的關係,君主負擔維持社會秩序的責任,沙門則是社會精神的領導者。沙門以大法領導人的精神生活,王則滿足人的俗世要求,例如:善良的社會,良好的政治,與安定的生活等。慧遠藉著植入道家的本體論與形上學,更加確立帝王與沙門各有其方內、方外的世界,在各自的世界裏都有其獨立性與自主性。
武帝本欲提昇「負扆南面,域中一人」君王的無上權威,規定「御座之法,唯天子所升」,但卻招來釋智藏的強烈抗議與故意侵犯。
武帝面對佛教的轉輪聖王,法王高於俗界一切君王的理論,不得不屈服,而自已的俗世君權理論不充足,所以不得不讓步。但為了在佛教的宇宙觀中提高其君權,武帝除了以「佛法寄囑人王」的護法國王自居外,更在「阿育王崇拜」等方面下工夫,期使自己成為佛教的「金輪轉輪聖王」。武帝對這些方面的努力是不遺餘力的,筆者他日將另為專文探討,以完成「梁武帝君權思想」的一系列研究。
智藏法師獨自侵犯寶座,挫辱君王,可能只是一種個案特例而已,也可能只給武帝的「君王權威」一個小損傷罷了!但是梁世僧伽寺院的發展,及大量占有土地與人口,使得寺院僧團不但在理論上足以取代帝王,而在實際上也多少威脅帝國的存亡,因此使得武帝不得不誡深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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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家名教者的觀點來看,寺院僧伽的作為:營繕廣廈、莊嚴佛像、大量譯經、坐傲君王、廣建法會等,實已傾奪朝廷權勢而排斥君王的教化,又竊據朝廷的禮儀,有損帝王的威儀。而非法沙門聚眾叛亂,史實亦有明確記載。
沙門僧強之亂,資治通鑑記載為中大通元年(529)。妖賊沙門,自稱為帝王、天子,結合當地豪強起兵亂,眾至三萬。此種顛覆王朝的實力遠超過武帝雍州起兵時萬餘人的局面。武帝起用甫率軍直入北魏洛陽,所向無敵的陳慶之以討伐沙門之亂。武帝不僅親自送大軍北伐,且在餞別之時面授機宜,勉其以策取勝。由此可見,沙門集團對武帝的政權構成頗為嚴重的威脅,有根本傾覆其帝位的危險,迫使武帝不得不全力應付這場危機。郭祖深輿襯上封事,白衣僧正之爭,智藏法師冒犯御座,荀濟上書反佛,沙門僧強之亂等,大都發生於武帝即位二十代前後。這些說明了僧伽流弊、僧團勢力高漲的背景,已經迫使武帝必須採取積極手段,來處理全國性的佛教問題,「斷酒肉文」也就在這種情勢下產生。
「斷酒肉文」主要對象是寺院僧團,此點可從與會代表人選看出。「斷酒肉法會」第一類僧伽代表為僧寺寺官三百六十八人,尼寺寺官三百六十九人。佛教教團構成的基本單位是寺院,寺院是佛教義理、儀式、修行、宏法的所在,也是僧尼居住的場所,僧團的根據地。寺官統轄寺院的一切事務並管理沙門。寺官由「三官」或「三綱」為其首領,即通稱的上座、寺主、維那三種僧職。因此寺官是各個寺院的首領,是各個地方的基層僧團代表。武帝在「斷酒肉文四首」的每一段發語辭,必稱「諸寺三官」、「今日寺官」,或「一切寺官」,可見「斷酒肉文」的主要對象是各個寺院之領導者。
第二類代表是義學僧五百七十四人,義學尼六十八人。義學是指精通佛教各種經論、宗派理論的學者。他們應該屬於全國性的、學有專精的沙門精英。第三類代表是僧:宿德二十五人、導師三十九人;尼:導師五人。
文句、語氣裏,可以體會出武帝亟盼這些全國性或地方性、基層性的僧尼領袖們,能理解「斷酒肉」的菩薩慈悲戒行等新精神,來匡正僧伽的流弊。
在這種新佛教政策之下,由法雲法師等為代表,針對傳統佛教僧伽的流弊,提倡菩薩慈悲嚴守戒行的新精神,以「斷酒肉」為實踐之始,來匡正佛教。武帝結合一批明經、解義、持律的正比丘以抗衡邪惡比丘。經由「斷酒肉」義理的辯論,徹底導正僧流弊,而避開王權與僧伽的武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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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 語
(1)「斷酒肉文」不是一篇普通的佛教性文章,而反應出強烈的宗教、政治、社會等三方面之間的緊張性。其間包涵佛教思想,帝王與沙門的衝突與調和,君權領導僧伽的理論基礎等要素,值得做多方面的探討。
(3)武帝被後代學者認為兼備玄、儒、文、史等四種士大夫的學術教養,且為此四學的調和者;又被稱為典型的儒、釋、道三教調和論者。武帝信佛虔篤,精於佛法義理,且具有各種學術的包容力與融合力,又有專制帝王宰制天下的氣勢。在法雲法師等襄助之下,以寺院僧團的改革為目標,舉行「斷酒肉」法會。希望經由南朝傳統的佛法義理辯論方式,徹底匡正僧伽流弊,而避免君權與僧伽激烈的衝突,乃至殺僧毀寺等法難的發生。
(4)武帝時代,佛教地位、實力達到六朝的高峰。部分僧伽不守戒律,蠹俗傷法。尤其慧遠的「沙門不敬王者論」更加強沙門獨立於王化之外的自主意識,助長了僧伽的聲勢乃至有沙門傾奪朝權,興兵作亂與君權挑戰等情形發生。此種形勢促使武帝不得不提出新理念與新政策,來解決這種全國性的佛教問題。「斷酒肉文」便在此種背景下形成。
(5)「斷酒肉文」充滿大慈大悲的菩薩精神。武帝在與會僧尼大眾前發誓遵行大乘菩薩行,生生世世修菩薩道,並以此勉勵沙門同行菩薩法。武帝本著大乘菩薩精神,以「斷酒肉」為實踐菩薩戒行之始。並以此新的戒律標準來匡正僧伽的行為。武帝「欲成人之美,使佛種相續,與諸僧尼共弘法教」乃提倡「菩薩戒行」的新理念,並嚴格督促一切僧尼徹底實踐。這或許可以說明武帝想要透過「斷酒肉」的努力,而建立一新的國家性格的佛教體制。而梁武帝君權思想的新內容應該是淵源於種「菩薩戒行」的特殊性格,並為「皇帝菩薩」的理想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