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从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正式传入中国之后,一千九百多年以来,经过历代优秀的义学僧众翻译、著述、讲解和说法,以及无数的出家僧众和在家弟子的通俗教化与热心弘扬,从而逐渐把佛教特有的因果观念,成功地推向和影响了社会各界人群。
佛法起源于古代印度,又是从西域诸国辗转传来的异族的思惟观念和不同的宗教知识,学习者如果不具备一些基本的中国文化常识和佛学基础知识,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把本土宗教和传统文化里面的某些思想观念,自然而然地混入和融合在佛法理论之中。
现以“佛教因果规律”为例:
因果规律是佛法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体系,涉及到许多佛学专业名相、术语和概念。要想完整地理解、掌握和应用佛法因果规律,不仅需要一定时间的闻思学习,而且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要点,否则对于佛法因果规律的认识,就会落入“宿命论、神意论、机遇论或机械因果论”之中。
今天学习佛法因果规律,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呢?
我个人总结如下:
一、中国传统文化里面原有的因果观念
《易传·文言传·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迟与来早。”
二、中国本土宗教里面固有的因果观念
中国道教“承负”思想,最早起源于先秦时期,其基本理论就是个人的为善和作恶,必定会产生相应的果报,同时也必定会延续到个人的现世亲属和后世子孙身上。
「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蒙无辜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也。」--(汉)于吉:《太平经》,台北:鼎文书局,1978年,第70页。
三、缘起法
因、缘:生起、变化、离散、消失。
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四缘: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
四、业力说
善业、恶业;有漏业、无漏业;
福业、非福业;黑业、白业;
有表业、无表业;引业、满业;
共业、不共业:共中共业、共中不共业、不共中共业、不共中不共业。
不动业;
定业:报定、时定、时果俱决定。
不定业:时定报不定、报定时不定、时果俱不定。
十善业、十恶业。
五、业报观
正报、依报;总报、别报。
现报、生报、后报。
自作自受,不由他人。
六、因果律
(一)如是因生如是果
习因、同类因、相应因
报因、异熟因、遍行因
生因、依因、生起因
能作因、俱有因、引发因
还有最重要的两个“相违因”和“不相违因”。
(二)善恶有报、因果不昧
现法果(士用果)、等流果、异熟果、增上果、与他增上果。
(三)善恶业因之造作,必定生起同类果报。
(四)善恶业因所生果,不能互相来抵消。
(五)意业为首,身口随作;业由心造,意业为导。
(六)果报现前,须集众缘;因不值缘,终不生果。
(七)明因识果之时,命运可转、可变、可定、可造。
通过闻思,学习掌握了这些佛法基础知识,如同小学生学会了加、减、乘、除计算;
继续闻思,熟练掌握了这些佛法基础知识,犹如小学生熟练掌握了四则混合运算;
根据已经掌握的这些佛法基础知识(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遵守佛法因果规律(先乘除、后加减),就可以观察和辨析世间日常生活之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因果报应事例了(在学习上、在考试中、在工作时,熟练运用四则混合运算)。